近日,全省規范重點民生領域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防止價格欺詐專項整治行動動員部署會公布,過去3年,在貴州省市場監管局查處相關價格違法案件中,未落實明碼標價規定案件占比75%,成為群眾反映較大,問題較為突出,形勢較為嚴峻的消費問題之一,因此貴州將從3月—5月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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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碼標價的本意,無疑是解決交易中的信息不對稱。即以足夠清晰的價格信息,幫助消費者形成明確的預期。從而減少價格欺詐行為,促進充分的市場競爭,更好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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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為了利益最大化,一些商家要么虛高標價、私下打折,要么低價誘導、高價結算等,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因此,明碼標價不能只是面子上的“標價”,里子上更要“明碼”。
別讓價格“過山車”挫傷消費熱情。今年以來,全國各地都把恢復和擴大消費擺在優先位置,出臺務實舉措,營造良好消費環境。其中,倘若商家不明碼標價的情況居多,價格欺詐、哄抬價格等違法頻發多發,市場價格秩序混亂,那么勢必會挫傷消費信心,影響到消費者吃住行、游購娛的需求。只有廣大經營者明碼標價規范經營、行業市場價格秩序穩定、消費環境優化改善,消費意愿增強,消費增長才有堅實基礎。
整治市場價格秩序要從嚴從重從快。今年1月,貴州省市場監管局公布第二批涉疫物資價格違法典型案例中,某藥房涉嫌哄抬價格和未明碼標價,被處罰10萬元。明碼標價工作是價格主管部門規范市場價格行為的基礎性工作,是防止價格欺詐行為發生的有效措施,因此整治一定要遵循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價格違法行為的原則,對不履行明碼標價規定的經營者嚴查重處。
整治市場價格秩序要強化經營者主體責任。落實明碼標價既是經營者法定義務,也是誠信經營的重要元素,所以,規范明碼標價防止價格欺詐專項整治行動,不光是市場監管部門一家的事,廣大行業協會商會、相關經營者有責任也有義務,積極主動參與進來,與市場監管部門同頻共振、同向發力,真正將“明碼標價”理念生根發芽、深入人心,進而實現社會共治。
整治市場價格秩序要確保落實見效。未來幾個月,貴州開展的專項整治行動將集中全省市場監管力量,對重點民生領域價格行為的一次系統治理,而明碼標價涉及各行各業,想在較短的時間內抓出成效,抓出特色,抓出亮點,要堅持問題導向,找準重點,圍繞醫療、旅游、農資、養老、殯葬等群眾急難愁盼問題較為集中的領域,旗幟鮮明地向全社會釋放市場監管部門護民生穩物價的強烈信號,狠抓工作落實。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方亞麗
編輯 管云
二審 陳露
三審 張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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